――从鸦片战争后谈起
之所以说“从鸦片战争开始后”,因为传教士在中国扮演角色从大的方面来说是有阶段性的。虽然对华传教与殖民事业的联系虽然不是自鸦片战争才开始,但从以前利玛窦辈的直接动机和实际行为看,他们多是虔诚的布道者,主要目的是传布福音,并充当文化使者的角色。从其福音事业的客观社会效用看,也基本上没有超出文化交流的范畴。自鸦片战争前后,情况开始发生重大变化。
鸦片和鸦片战争
先谈谈传教士普遍对鸦片战争的看法。其实从鸦片战争开始,传教士的地位就开始发生微妙的变化,这里我想从“鸦片”和“战争”分别说明。
一 有意思的是,虽然这传教士大都对鸦片贸易缄默不言,不愿置评。但大致上,传教士对于国人吸食鸦片,大都持反对的态度;特别若有中国信徒或传道人吸食鸦片,一经发现,便会被革除出教。在第十九世纪末以后,也有不少传教士及中国籍传道人投身于禁烟运动的行列里。因此,可以概括地认为,传教士对鸦片的否定立场是相当鲜明的。关于这一点我想是非常符合传教士的传布福音的身份的。
二 但是,传教士之否定鸦片,却与他们对鸦片战争的看法并无关联。就今日所能接触得到的资料而论,传教士绝大多数都全然肯定这场战争。他们认为,鸦片战争是基督教国家与敌基督之战;并且,整场战争之所以发生,完全基于中国人愚昧无知、狂妄自大,并且抗拒福音所导致的;所以战争彰显了神在中国的主权。他们视英国侵略中国为执行神的旨意。这样的言论是相当普遍的。
就当时而言,传教士大都无视鸦片在鸦片战争中所占的地位。我想这主要是由于在当时,中国与欧美之间并无诸如现在的任何邮政、通讯及客运服务,唯一联系便是欧美来华贸易(主要是鸦片贸易)的商船。显然,若传教士得罪了鸦片烟商,他们将会陷入相当不利的情况。有一位美国公理会的传教士在写信给母国的差会时指出,他不欲对鸦片问题作任何评论,否则将会带来不幸的后果。他列举了另一位在宁波传教的麦高温(J. Macgowan)医生为例,由于麦氏就鸦片问题发表过一些意见,获罪于英国的鸦片烟商,结果他们拒绝为麦氏连载任何信件及接济,麦氏无法,只好黯然回国。此外,更让这些虔诚的基督徒尴尬的是,早期支持在华传教工作的,有少部分是鸦片烟商。例如在主后1849年,医疗传道会在香港开办的医院的院长Dr. J.Hirshberg在辞职时,向其所属的伦敦会解释说,他不能够忍受在一个容纳了鸦片烟商的团体内工作。可见问题之复杂性。
早期传教士为取得合法居留中国的身份,而被迫间接地参与鸦片贸易,难免身份尴尬。然而,这只是开始。
上帝的新时代
“一次我信步走到一个城门口,城墙上似乎永恒地写着:‘洋人莫入’
……我看到了墙上写的那句话,可是我不顾一群在场中国人的惊诧,闯进
了城门。“ 这是鸦片战争的炮声‘在天朝呼啸’的时候,一位洋教士对前事
的回顾。与其说是他夸耀自己敢于违禁入城的勇敢,不如说是发泄对禁令
的愤怒。这时大炮的隆隆声,在其耳畔简直成了激人心弦的乐章,他欣喜
若狂地说:“现在是可以到中国城市的大街上,提高我们的嗓音大喊大叫
的日子!”①
《南京条约》签订后,若辈的叫喊声就更响亮了:大不列颠已经和中国签订和约,这个异教的国度现在已经被打开了。条约内中国允准开放广州等五个口岸供外商来华贸易,这样一来,对传教工作造成很大的方便。此外,在善后章程里,中国给予了英国领事裁判权的利益,传教士还可以享到不受中国司法制度管辖的特权。
之后的《虎门条约》。中国赋予英国最惠国待遇。所以,此后法国为拓展天主教在华的传教事业,而对中国作出的各种开放传教的要求,皆被英、美等国家援引最惠国权利,得以为基督新教所共享。
1844年,中国分别与美国和法国签订《望厦条约》及《黄埔条约》。在条约内,中国政府允准外国人在五口议定界址内兴建房屋、学校、医院、教堂。这明显是直接指向传教工作的,因为除传教士为了宣教缘故外,还有什么洋人要在中国办学、设医院和教堂呢?
1858年,在英法联军攻陷天津后,中国与英、法、美、俄四国签订《天津条约》。中国全面开放她的国土,容让洋人在各地游历,这样即表示一切传教的藩篱皆被撤去,整个国家皆可容许传教士自由传教了。《天津条约》又规定,中国政府有责任保护传教士及中国信徒,免受不公平的待遇。
而在中法《北京条约》里,由于一位担任传译的法籍传教士狄拉玛(DeLamarre)的擅自窜改,中法北京条约的中文版竟多了一项法文版所没有的条款,便是容让传教士在各省租买田地,建造自便。可以相信这一项本来不是法国代表所要求,而仅是该天主教的传教士为了日后在华传教工作方便的缘故,非法增添上去的。由于当时期的中国人不懂法文,故亦无从比较;日后虽然发觉,但已沿用数十年,要追究也为时已晚了。无论如何,传教士因着这条非法条款,得以在五口以外的全中国任何地方,购置土地房屋,兴办教堂及各种供传教使用的设施了。清政府当时曾无可奈何的宣布:
即晓示天下黎民,任各处军民人等传习天主教、会合讲道、建堂礼拜,
且将滥行查拿者,予以应得处分。又将前谋害奉天主教者之时所充之天主
堂、学堂、坟茔、田土、房廊等件应赔还,交法国驻扎京师之钦差大臣,
转交该处奉教之人,并任法国传教士在各省租买田地,建造自便。2
至此,中国禁教的法律屏障就已荡然无存,从边疆到内地都向上帝的使者们敞开门户。教方将此视为莫大的胜利,并狂妄地号召说,一切早已在中国的传教士和各自国内的差会,如果不占领中国这块土地,不在其18省的每一个中心取得永久的立足之地,那将是有罪的!但是,让传教士始料不及的是保护传教条约却又导致他们动辄介入中国的司法诉讼中,造成极多祸患和冲突。将传教工作系于不平等条约之上,受政治力量的保护,造成的祸患及种下的仇恨却又是难以胜数的。它为日后中国教会的生根成长,预留了一块极坏的土壤;基督教始终给国人以洋教的附生的印象,无法嫁接入中国文化中。对传教者自己来说,它遗下了无穷的口实,让国人指责基督教是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工具,直至现在还余波未平。
亦“商”、亦“军”、亦“政”
传教士所充当的实际角色开始发生变化,除了“教”而外,亦“商”、亦“军”、亦“政”。
言其亦商,是指传教士和致力于殖民掠夺的商人相联结。此期来华活动的传教士,不再仅靠教会组织,而且直接得到商人的资助和供养,他们甚至亲自参与商务活动。商界的代言者也大声疾呼:“从商务的观点来看,传教工作为我们对华商务的发展,是大为有利的……当记住:我们的商旗是紧跟着十字架的旗号的,谁打击那高举十字架的手,必然损伤我们商旗的利益。”
新教进入中国大陆的第一人马礼逊,就是以澳门东印度公司翻译为公开身分支薪的,他在给教会的报告中曾说到,这样可以有固定的收入,以减轻差会的负担。商界如此热心慷慨地以财力支持传教士,传教士也当有所回报。德国新教教士郭实腊(Charles Gutzlaff),曾为东印度公司和鸦片商们卖力地搜集、提供经济情报,协助走私。他曾帮一个鸦片商到福建泉州走私,一次就净赚价值达53000英镑的银元。
传教士与商人的密切合作,使其在总体上互补互促,相得益彰,“商战”、“教战”,声威并壮。传教士认为:“必须派遣传教士到中华帝国,进入每一处可以进得去的地方,包括中国沿海的每一个可以通商的市场。海岸必须侵入,海港必须进去,这是因为过去是、现在仍然是受着大无畏的商业精神所驱使。这一条通路必须搜寻出来,每一个可以据守的阵地必须占领。”3
一方面是一大无畏的商业精神”对十字架的推动;一方面是十字架对商旗的引导。这种两相维系,从西方殖民侵略的全局来看固然行之已久,但在中国土地上得以公然实践,始自鸦片战争。
言其亦军,是指传教士与侵略战争发生了直接联系。如果说,商人主要是从武力开辟市场的角度进行侵华叫嚣,那么传教士的一个既响亮又有自己特点的口号则是:只有战争才能开放中国给基督!
稗治文就曾直言不讳地宣称,他们是主张采用“有力而果断措施”的鼓吹者。其人于道光十年(1830年)来到中国,两年后办起《中国丛报》,在鼓吹对中国进行武力征服方面可谓不遗余力。他呼吁,根据中华帝国目前的态度,如果不使用武力,就没有一个体面的政府可与之保持体面的交往;倘若我们希望同中国缔结一项条约,就必须在刺刀尖下命令它这样做,用大炮的口来增强辩论。 他们的政府当然更懂得这一点,为了迫使清政府彻底就范,多次发动战争。对此,美国新教教士丁韪良(Willinm AIexander Parsons Martin)发明了这样的逻辑:按照上帝的意志来看是必须的,首先应该使用武力。令这些高傲的亚洲人谦恭下来,然后才能用福音把他们抬高。
不仅做武装侵华的吹鼓手和辩护士,有的传教士更充当直接配合和参与战争的“特种部队”,或搜集和提供军事情报;或投身军旅,效力戎马。传教士们随时提供的许多情报,譬如,俄国东正教士团大司祭巴拉第·卡法罗夫提供了有关京津布防以及清政府动态的重要情报,英法联军指挥机关送据以作出进攻大沽炮台和天津的作战部署。有些传教士直接委身军方。鸦片战争时,郭实腊参与了战争的全部过程,充任英侵略军陆军总司令的翻译、参谋和向导。在英军占领舟山后,他还曾被封为管理当地的“官员”。英法联军中,丁韪良和另一个美国新教教士卫三畏(S.Wells Williams)都参与过军务。卫三畏竟宣称:“这四国的兵舰和公使汇集在中国京城,是我们对中国传教工作的一部分。”
言其亦政,是说传教士直接参与的政治活动。有些传教士直接充任侵略军的官员,比如我们熟悉的美国1949年前的最后一任驻华大使司徒雷登(J. L. Stuart),他原来便是一位传教土。 至于以各种借口和身分参与政务者”更是司空见惯。仅从胁迫清政府订立不平等条约的事局当中,即可见其一斑。
在《南京条约》的谈判中,郭实腊即以英国政府官方翻译的身分参与其事,极尽为虎作伥之能事,结果使英方取得了比原估计更多的特权和赔款。事后,因“功”被委任为香港英殖民当局的秘书。
而在中俄《北京条约》的议定中,东正教士所起的作用,俄国政府代表伊格纳切夫这样评价:“由于修士大司祭固里·卡尔波夫对汉语、满语精通,不止一次地使我摆脱困难的处境。修士大司祭对于中国当局心理和政策的熟悉程度,使我们的行动得以沿着真实的、正确的道路前进……在天主的保佑和修士大司祭的建议下,才有可能同中国签订了北京条约,使俄国得到乌苏里一带的广大地域和很多中国特权。”4
传教士最初来到中国,最大的目标是要将福音传给国人,他们甚至甘愿为此目标摆上自己的名利富贵、以至生命;但是,他们却面对着一个不能传福音的局面。传教士既需要传、也认定这是中国人最大的需要,那可以用甚么方法来扭转整个不能传的局面,就成为他们梦寐以求的关怀。因此他们很自然地要求在母国政府与中国签订不平等条约时,将自由传教的权益附加在里面;这即非不可避免,也是几近是件无可奈何的事。
时至今天,我们必须公允地指出,十九世纪中叶在华的传教士不可能对当时的政治局势起到什么剧烈的作用,不应苛求他们可以扭转英国对华的政策。而且我们总得承认传教士并不是可以翻云覆雨的人,他们在本国的政坛上的影响力极为有限。西方列强亦绝非仅为了开辟传教工场的缘故方侵略中国的(即使法国亦不例外),贸易利益才是他们的考虑。可以肯定,即使没有传教问题这个因素,帝国主义国家仍有足够的侵华理由。所以,保护传教条款只是他们在与中国签订各项约章时附加进去的项目。身处于某个时代的人,他的思想很难超越那个时代的其他人的普遍想法,一个十九世纪的英国人或美国人自亦难以高瞻远瞩地看到他们的母国对中国所做的是怎么一回事。每个时代、每个民族皆有其盲点,恐怕我们亦不例外。
1理·埃尔维斯《中国与十字架》,转引自顾长声《传教士与近代中国》第47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2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47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北京1982年版。
3顾长声《从马礼逊到司徒雷登》第65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4格列勃夫《北京东正教士团的外交职能》,转引自《正教之光》第22—23页,哈尔滨1935年版。
我一定是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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